铜川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规范民政救助事项申请平台的公告

2015/04/14 5.4k 阅读 32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铜川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59号)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托底作用,进一步规范民政社会救助(救急难)事项申报办理机制,现决定:

自2015年4月20日起,我市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四项民政救助事项,请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救急难)窗口申请。各区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特此公告。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0919-3185673    市低保局:0919-3181167

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0919-2839832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5日


网络编辑:胡静
信息审核:杨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