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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患猛于虎 警钟须长鸣

2026/03/25 1.3k 阅读 94 点赞

当前,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多发,加之春耕生产、进山旅游、祭祀扫墓等人为活动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省内外多地连续发生较大火情。我市形势也不容乐观,野外违规用火频繁发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

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省公安厅公布了8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大市民要高度警惕,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涉火违法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共护绿色家园。

1、2022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在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谷地峁村,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周围杂草,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5.72公顷,经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2025年3月23日上午8时许,渭南市潼关县太要镇老虎城村村民黎某某为其花椒树地除草,燃烧堆放在地里的杂草及枯枝,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80余亩。3月25日,黎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潼关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2023年3月4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在宜君县五里镇石堡村玉米地焚烧玉米秸秆时不慎引发山火,经鉴定,过火面积8.9公顷,经宜君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2023年3月4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在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十亩地整理农田时,将地里荒草拢起点燃,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2.62公顷,经洛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5、2023年1月28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在柞水县杏坪镇油房村四组自家门前菜园内燃放鞭炮、烟花时,不慎将其房屋后坡北侧山林引燃,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8.53公顷,经柞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又六个月。

6、2023年3月4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在耀州区庙湾镇庙湾村西寺组的耕地烧荒,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面积4.78公顷,经耀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7、2025年3月22日11时许,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松云村村民张某在该村坡地种地烧荒,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70余亩。3月24日,张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商州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2025年1月1日下午13时许,商洛市商南县碾子坪村村民张某某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上坟祭祀,擅自在林区内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126.45亩。2025年3月3日,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商南县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林草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敬请广大市民,一要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市、县(区)防火戒严令,深刻汲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春耕时节切勿焚烧秸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二要倡导文明祭祀。祭祀时摒弃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的旧习俗,改用鲜花祭祀等方式,缅怀先人的同时,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三要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以案为鉴,主动宣传,遇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阻,发现火情,立刻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切实筑牢森林防火的人民防线,确保全市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网络编辑:张小安
信息审核:唐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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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