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双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一是开展一次针对性节前安全检查,以旅游景区、游乐场、展览馆、车站、商场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电梯等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保障重点场所特种设备节日期间安全运行;二是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高密度住宅小区、投诉和故障率集中的电梯,集中化解一批存量隐患问题,有力管控特种设备潜在舆情;三是逐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县局要督促燃气、工贸等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防控措施,保障突发事件有效管控和风险及时化解,共同保障安全平稳的“双节”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二、强化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广大市民群众应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意识。
1.乘坐电梯时,禁止推、踢、扒门,进出时注意轿厢位置,乘坐自动扶梯站在黄线安全边框内,手握扶手,避免肢体伸出扶手外侧;遇到电梯故障时,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或拨打救援电话,切勿扒门自救。
2.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时,阅读乘客须知,遵守身高、体重、年龄、疾病等限制要求。运行中坐稳扶好,勿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设备外,勿擅自解开安全束缚装置。遇到设备故障时保持冷静,原地等待救援。
3.乘坐旅游观光车辆时,上车后系好安全带,勿将头、手伸出车外;车辆未停稳前勿擅自下车。
4.使用燃气气瓶等,严格按照燃气供应单位要求和气瓶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气瓶瓶阀完整、连接软管无异常、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切勿使用无检验标志、不合格气瓶或倒置气瓶等违规使用。
三、强化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管控
1.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大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每日运营前检查和运行中巡查,确保制动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关键部件安全可靠;要加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防人员“无证上岗”和设备“带病运行”;要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防范,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的,果断采取停用、分流等应急措施,科学防控。
2.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以及住宅小区使用单位要加强电梯自检巡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在显著位置公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人流高峰期设置专人引导,对检修或停用电梯做好防护措施,保障乘梯安全。
3.气瓶充装单位、燃气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巡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严禁非法充装“黑气瓶”和设备“带病运行”,严格做好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记录,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4.工业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人员违章作业,坚决防止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5.特种设备安装、检维修、检验检测等作业单位要切实开展作业前现场风险辨识评估,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加强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安全培训到位,作业过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作业指导规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冒险作业。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节日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时加强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制度,遇特种设备突发情形,按照企业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市市场监管局值班电话: 0919-2836023
特种设备应急热线电话: 0919-96333
网络编辑:张国清
信息审核:王勇